|
|
|
身體虐待開始的時候可能並不粗暴;比如忽視,包括不容許她得到基本需要 (食物、居所、衛生用品);不容許她睡覺;或以拒絕跟她親近去控制她。當虐待的方式明顯變得粗暴時,他可能開始侵犯她的身體使她痛苦,比如捏擠或擠壓她。當虐待者劇化他的行為時,他開始更加粗暴,而他的暴力行為變得有計劃;意思是他刻意襲擊身體某部分,比如軀幹,使傷痕不容易呈現。當虐待者相信他將不會因他的行為野麻煩,他可能會使她遭受明顯傷害。以下是一列身體虐待的行為:
- 捏擠和/或擠壓使生痛苦
- 推、撞或約束
- 猛拉、拖、搖或拔頭髮
- 掌擊或咬
- 有目標地打、踢、等等使傷痕不呈現。虐待者這種行動證明他猛打的時候不是 “失去控制”。相反地,他是使用暴力去控制受害者和向受害者展示權力。
- 勒緊受害者
- 向受害者扔東西
- 向孩子們施行性、身體、和/或情緒的虐待
- 使受害者遭受連續的打或踢的撞擊,留下可見的傷痕
- 造成需要醫治的傷處
- 不讓受害者得到足夠的睡眠、食物、藥物、其它必需品
- 把受害者拋下
- 造成骨頭破裂和/或內傷
- 造成流產或某種傷害,以致需要做治療性的墮胎
- 使用手上的物體作武器,比如家庭器皿
- 拒絕給與受害者醫藥的治療
- 使用武器,比如槍或刀子
- 造成永久的殘疾和/或使身體變形的傷害
- 謀殺
|
|